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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调整国民经济核算体系

2017-12-06

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(记者陈炜伟)国务院日前批复原则同意《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(2016)》,由国家统计局印发实施。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14日介绍……

  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(记者陈炜伟)国务院日前批复原则同意《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(2016)》,由国家统计局印发实施。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14日介绍,2016年核算体系调整了研究与开发支出的处理方法,将能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究与开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投入,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国内生产总值。
  这位负责人说,《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(2002)》已经实施了10多年。为更好地体现我国经济发展新特点,满足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宏观经济管理和社会公众的新需求,实现与国民经济核算新的国际标准相衔接,提高我国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和核算数据的国际可比性,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,对2002年核算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。2016年核算体系主要在基本框架、基本概念和核算范围、基本分类、基本核算指标以及基本核算方法等5个方面进行了系统修订。
  (来源:《人民日报海外版》2017年07月15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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