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总局:直销产品范围调整 2017-12-06 政策 据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记者1日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获悉,商务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,对直销产品范围进行了调整,调整后的产品共有六类,相比此前增加了家用电器类产品。 根据《直销管理条例》第二条规定,公布的调整后直销产品范围为:化妆品、保洁用品(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)、保健食品、保健器材、小型厨具、家用电器。 (来源:《大众日报》2016年04月02日03版)